
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再次征求《涼山州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州
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眾意見的公告
各有關單位、社會各界人士:
現將《涼山州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州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予以公告,為進一步加強企業工資分配宏觀調控、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推動我州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盡快實施,故縮短公示期至7天,歡迎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界群眾通過下列方式,在2022年5月5日前提出意見建議。逾期視為無意見。意見建議反饋方式:
1.電子郵箱:lsrsldgxk@163.com。
2.信函聯系地址: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科(地址:涼山州西昌市正義路109號403辦公室,郵編:615000),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調整全州最低工資標準征求意見”字樣。
聯系電話:0834-3247132。
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
涼山州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州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各部門: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川府規〔2022〕1號)要求,州政府決定對全州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F將調整后的標準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全州月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970元,每日91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1元。
上述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在此支出之外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調整后的標準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勞動監察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確保最低工資標準落到實處。
涼山州人民政府
2022年 月 日